【成果巡礼】山西吕梁中院:科学推进绩效考评智能化 奋力谱写审判管理新篇章
为加快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科学规范审判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全院干警审判质效,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推进审判质效管理制度与信息化建设的深度融合,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打造智能化、精准化的科学审判质效管理平台,实现对全院干警工作质效的科学评估和智能化管理。
建立科学精细的绩效考核制度
吕梁中院以调动一线办案人员工作积极性为切入点,坚持“注重实绩、考用结合、简便易行”理念,建立健全符合审判规律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等相关指导意见,于2021年修订了《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办法(试行)》,办法遵循统一尺度与分级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以及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实现了审判绩效考核的精细化管理,并对审判执行工作起到了“指挥棒”和“助推器”的作用。
建设智能精准的绩效管理平台
吕梁中院建设的绩效管理平台打破不同庭室、不同案件之间的评估壁垒,使考核全过程由线下转线上,考核结果由手动转自动,实现绩效考核全过程智能化、精准化的评估与管理。绩效管理平台包含审判质量评估、工作量评估、绩效考核与业绩档案四大核心功能,实现不同庭室、不同人员、不同工作内容的差异化考核和管理。
审判质量评估和工作量评估功能以大数据为基础,通过构建庭室、合议庭、法官、审判辅助人员等多维度案件审判质效评估体系,实现对案件审判质效指标的科学测算与统计分析。
业绩档案功能全面和形象地展现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事务助理、司法行政人员的工作完成情况、考勤情况、学习培训情况、奖惩情况、评价情况等信息,并详细列明了加减分规则,促进争优创先、避免犯错。
绩效考核办法与绩效管理平台深度融合,科学助力审判管理
吕梁中院以《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办法(试行)》为标准,使用绩效管理平台开展多次全院干警绩效考核工作,真正做到考实、考准。坚持用数据说话,以公开、透明的绩效数据,公开、公正、公平的展现每名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事务助理、司法行政人员的工作业绩,实现了绩效考核工作的规范化、智能化,绩效考核结果的精准化,促进了全院整体工作的良性循环和科学发展。
未来,吕梁中院将不断深入探索研究更科学的审判绩效管理制度,优化审判管理模式和审判绩效管理平台,进一步提高审判执行工作与审判管理工作质效,科学推进绩效考评智能化,奋力谱写审判管理新篇章。
单位: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期责编:马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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